
如何進行理賠?
一.正確認識您購買的保險產品
對保險責任的理解和認識誤區是導致理賠產生爭議與糾紛最多的因素之一。很多消費者由于投保時對自身的需求和保險責任沒有足夠的理解,等到發生事故后,才知道所發生的事故不在保障范圍內,不能獲得賠償。因此,在投保時應選擇具備保險銷售資質的保險顧問了解適合自己的產品,有疑問時可以直接咨詢前海保險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中心)。
二.了解關于保險理賠時效的規定
索賠時效:保險索賠必須在索賠時效內提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在約定時效內未提出索賠,未提供必要單證和不領取保險金,視為放棄權利。不同險種具有不同的索賠時效,人壽保險的索賠時效一般為5年,其它險種的索賠時效一般為2年。
理賠時效:保險人自收到賠償或給付保險金請求和有關證明后,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30天內作出核定,并將核定結果書面通知對方;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公司在賠付協議達成后10天內支付賠款;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內發出拒賠通知書并說明理由。
三.出險報案
報案方式:保險事故發生后可按以下方式報案
① 按保單記載的報案電話撥打保險公司客服電話報案。
② 非車險可撥打中心客服電話400-700-8008(因車險對現場時效要求高,建議直接向保險公司報案),我們將協助您向保險公司報案,服務時間詳見主頁;
③ 非車險可在中心系統平臺在線填寫報案信息,我們將協助您向保險公司進行報案(因車險對現場時效要求高,建議直接向保險公司報案);
及時報案對理賠很重要,當發生疾病等事故時,一定要立即報案,否則有可能要承擔因遲緩通知而致使保險公司增加的調查費用。意外險的投保人發生意外傷害或住院后,應在3日內報案。
四.提出賠付需備齊理賠申請資料
要想順利獲得保險賠付,一定要在事故發生后,注意保存好各類證明及費用單據,按照指引準備齊全索賠資料。
五.確保到保險公司指定醫院或推薦醫院就診
《健康險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保險公司可以在醫療保險產品中約定,以被保險人在指定醫療服務機構網絡中進行醫療為給付保險金的條件。目前各保險公司指定醫院,范圍基本上都是規定"當地社保認可的二級(含)以上公立綜合性醫院",一般包含我國境內縣級(含)以上公立醫院。因此投保人在需要住院時,一定得前往保險公司指定醫院或推薦醫院就診。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這些醫院診治時,需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并獲其同意,否則將有可能遭拒賠。對于醫療各項費用,除收據原件外,還要保存所有費用明細,保險公司在理賠時通常需審核費用明細以確定是否屬于保險責任。
六.投保人要特別注意"免賠額"
免賠額是根據保險的條件由被保險人自己承擔的損失額度。可分為“絕對免賠額”和“相對免賠額”。比如保險合同中如果約定免賠額是500元,那么在出險時,如果損失金額低于500元,則將全部由被保險人自己承擔;如果損失金額超過500元,那么保險公司只負責賠償超出部分,即損失金額是700元時,保險公司只賠償超出部分的200元即可。